致贈退休人員紀念品 | ||
會前 | 總幹事 | 學期結束前1個月至人事室洽詢相關離退轉人員名單 |
理事長 | 詢問離退同仁意願 | |
理事長 | 不願收款者,改贈教師會紀念品 | |
總幹事 | 於理監事會議中報告,並做收款工作分配 | |
總幹事 | mail 全校同仁,並載明收款負責人,及截止日期 | |
總幹事 | 收款截止後,製作明細表以密件副本郵寄給捐款同仁(收執) | |
總幹事 | 購買紀念品(多於募款金額者,由離退人員自行貼補) | |
總幹事 | 於校務會議前贈送實質紀念品,並請當事人簽名。並交付募款名單。 | |
離退同仁 | 以密件副本發感謝函 | |
總幹事 | 通知人事室及總務處文書組,於校務會議中贈送紀念品 | |
出納 | 購買花束 | |
會中 | 總幹事 | 於校務會議中,充當司儀,念文稿,邀請理事長贈禮 |
理事長 | 於校務會議舉行贈禮儀式 | |
會計 | 於校務會議中贈送花束 | |
會後 | 文書 | 拍照存檔上傳群組 |
總幹事 | 照片上傳教師會網站,公告活動圓滿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