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理事長當選證明書應備文件
1. 於預定召開大會15日前召開理事會審定會員名冊報主管機關備查。
2. 於預定召開大會15日前寄發開會通知予會員及主管機關。
3. 召開當屆第1次會員大會,由會員選出理事、監事。
4. 召開當屆第1次監事會,由監事互選出常務監事;召開當屆第1次理事會,若有設置常務理事者,由全體理事互選常務理事,再由全體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1人為理事長;若無設置常務理事者,則由理事互選1人為理事長。
5. 檢附以下文件送主管機關備查。
(01) 公文(註明發文單位、日期、字號並署名理事長簽名章)、
(02) 該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會議記錄,會員名冊、簽到簿(影本)
(03) 該屆第一次理事會議紀錄、監事會會議紀錄、理監事會議簽到簿影本
(04) 章程
(04) 理監事與會務人員名冊
(05) 年度工作計劃表及預算書
(06) 移交清冊
(07) 理事長當選証書申請表
(08) 會址使用同證明書 (有異動才需附上)
(09) 理事長當選證明書申請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照片二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