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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規則

請至教務處課務組文史科登記使用專業教室。 

1. 專業教室開放時間,配合上課節次使用。

2. 專業教室排定經常使用教師課表。

3. 授課教師應於三天前提出申請,並先填寫借用申請單,經課務組同意後方可使用。

4. 專業教室如仍有空缺,未經課務組同意,嚴禁私自取用鑰匙使用。

5. 課前至課務組領取鑰匙,課後填寫登記簿,下課後立即歸還,以利後續使用。

6. 注意事項:

(1) 請依照申請表所申請內容進行教學,並切實遵守各專業教室使用管理要點規定。

(2) 使用者需共同維護專業教室之整潔。

(3) 借用之教學設備請按時歸還。

(4) 設備若有損壞,借用教師須負保管與賠償之責。

(5) 教師未依專業教室使用管理要點規定使用及要求學生,得暫停借用專業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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