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該委員會前公告之簡章,因其中陽明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陽明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於115學年度核定停招,爰配合刪除該校相關內容。
二、前揭修正致簡章後續頁碼順序一併調整,已完成重新編排,且奉教育部備查。
三、為維護招生資訊之正確性與一致性,檢附修正後簡章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