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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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本市11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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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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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加對象:本市轄內高中、國中、國小教師,計50名,額滿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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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習日期:115年7月6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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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第3會議室(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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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12日(星期五)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www1.inservice.edu.tw/)報名(研習代碼:5592150),並請於報名截止後確認是否通過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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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檢附「115年度臺中地區高中以下教師法律研習營活動計畫」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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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旨案研習會場停車位有限,請多利用高等法院週邊停車場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另響應節能減碳政策,請自備環保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