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契約進用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

作者 : 就業組 發布日期 : 2026-07-21
主 旨: 有關本市115學年度契約進用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案,請將報名及應試資訊協助轉知相關人員,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進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作業要點(下稱作業要點)暨國教署115年3月2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0722號函辦理。
二、 本案資訊摘要如下,請應試者務必詳閱甄選簡章,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一)報名方式:於115年8月3日至115年8月5日期間至東區成功國民小學報名,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不受理郵寄或網路報名(報名資格詳如甄選簡章)。
   (二)徵選缺額:
   1、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計78名(缺額及分區一覽表如簡章附錄一)。
   2、徵選缺額依行政區劃分,計分6區(每區錄取名額11名至15名),應考者僅能選擇1區報名,錄取後於第1階段分發時不得跨區;第2階段分發則將統整第1階段各區分發後之缺額,進行跨區分發。
   (三)甄選日期及方式:報名資格審查通過之應考者應於115年8月13日依排定之甄選時間,提前30分鐘至東區成功國民小學報到,並於上午9時起依排定順序進行面試。
   (四)公告成績:115年8月14日下午2時前公告成績。
   (五)複查成績:115年8月14日下午2時至4時提供應考者複查成績。
   (六)錄取公告:115年8月17日下午5時前公告錄取人員。
   (七)錄取人員公開分發:115年8月19日上午8時30分開始於東區成功國民小學辦理第1階段及第2階段分發。
   (八)錄取人員待遇及制度:
   1、錄取人員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以契約進用,115學年度契約開始時間及工作期間自115年8月25日至116年7月31日(1年1聘),且依國教署作業要點第6點附表,由第1級開始起算薪資(月薪為新臺幣3萬2,689元)。
   2、若學校及幼兒園服務學生仍有需求及障礙程度符合規定,且考核該員服務績效良好及有適當經費來源,由學校及幼兒園提出申請,經本局評估後得予續聘,以1年1聘為原則。
   (九)重要注意事項:
   1、請應考者務必依簡章期程和規定辦理報名、應試、複查成績及分發等事項,逾期恕不受理。
   2、應考者於排定面試時間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得異議。
   3、錄取人員分發時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放棄,並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三、 另若國民小學附設有幼兒園者,請國民小學與其附設幼兒園務必互相轉知本案相關資訊。
四、 有關「115學年度臺中市契約進用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請應考者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115學年度臺中市契約進用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專區」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