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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風情」攝影比賽專區 / 111學年度「新民心、新民情、新民人」攝影比賽辦法

112學年度新民高級中學「新民風情」攝影比賽辦法

一、 宗旨:為涵養學生生活美學素養,發揚本校藝術教育、生命教育、人文教育之精神,鼓勵全校學生參與此項活動,透過攝影鏡頭以不同角度來捕捉校園之美、人物之美。並以鏡頭紀錄新民的點點滴滴,敘述新民人校園內的生活心情。

二、 辦理單位:本校圖書館

三、 協辦單位:員生社

四、 攝影題材:以「新民心、新民情、新民人」為主題,舉凡新民校園內各項自然景觀、人文風情、教學活動、建築設施,各項比賽、活動、生活等等皆可,內容只須包含新民校園內人、事、物皆可。

五、 比賽規格:

(一)此次比賽以數位檔案為主,手機、數位相機皆可參加,唯畫素品質須在五百萬畫素以上。彩色黑白照片不拘。

(二)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裁切、拉直、修補雜點入塵、轉為單色調或黑白等,但不得以後製軟體合成及改造(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不符合規定者不具得獎資格。

(三)每人限繳交一張作品。

作品繳交方式:請作品繳交一律採線上繳交。將作品複製貼於報名表作品欄中,並於報名表內填寫班級、姓名、座號、作品名稱、拍攝時間、拍攝地點、作品內容介紹(20-50)等資料,以PDF型式儲存(相片請壓縮,PDF檔案不得超過1M),上傳至圖書館網頁攝影比賽專區,檔案名稱格式順序如下:班級座號姓名。如:圖一甲01王大同.PDF 保留原始數位檔案,獲獎後再行繳交原始數位檔

七、 參賽資格:凡本校愛好攝影之同學均可參加,競賽分高中職組及國中組進行。

八、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21110(週五)下午5:00止。

九、 評選辦法

()由主辦單位邀請本校具攝影專長之專家組成評審小組,教師組及學生組分開評審。

()評選標準

1.主題創意(40%):依參賽作品名稱、作品介紹等文字說明,與主題符合程度及作品創意發想。

2.構圖技巧(30%):參賽作品構圖的表現及手法。

3.攝影技巧(30%):參賽作品攝影技巧、光影、取景等。

十、 入選與得獎公布:凡經入選或得獎者,名單於111124(週一)公佈在學校網站,並刊《新民青年》191期。(預計1111225日出刊)。

十一、   獎勵辦法:獎金由員生社贊助。

      

     

    

     

             

高 中 職

    第一名

     

 捌佰元

 獎狀乙紙及小功乙次

    第二名

     

 陸佰元

 獎狀乙紙及小功乙次

    第三名

     

 肆佰元

 獎狀乙紙及嘉獎兩次

    優 選

     

 貳佰元

 獎狀乙紙及嘉獎乙次

    佳 作

    若干名

 

 獎狀乙紙嘉獎乙次

國 中 部

    第一名

     

 捌佰元

 獎狀乙紙及小功乙次

    第二名

     

 陸佰元

 獎狀乙紙及小功乙次

    第三名

     

 肆佰元

 獎狀乙紙及嘉獎兩次

     

    若干名

 

 獎狀乙紙嘉獎乙次

十二、   附則

()比賽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從缺。

()未繳交作品原始數位檔案,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

()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網路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得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自由使用複製品。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增訂之。

十三、   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112學年度新民高級中學「新民風情」攝影比賽

  報名表

班級

 

座號

 

姓名

 

作品名稱

 

拍攝時間

 

拍攝地點

 

作品內容

   

請以20-100字介紹

 

 

 

 

 

 

作品張貼處

照片大小等比例盡量貼滿此框,勿超出框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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