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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實驗室學生使用管理規則

新民高中自然科實驗室學生使用管理規則

 1、學生須遵照規定時間,準時進入實驗教室。

2、實驗室內嚴禁飲食及攜帶食物入內。

3、在實驗室不得喧嘩、嬉戲、任意走動及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 

4、未經老師許可,不得任意啟用實驗設備及器材。

5、在老師指示下,由指定幹部負責清點器材確認有無不足或損壞 ,並及時補充和更換。

6、使用設備、器材應慎重愛惜,實驗中若有損壞,由任課老師查驗為一般損耗,或是學生未遵守使用方法造成,若為後者則學生必須負責賠償。

7、實驗材料和藥品的使用必須謹慎,在任課老師的指導下確實做好相關的安全防護措施,並依實驗需求取量,不可浪費。

8、使用火源須小心,預防燒燙傷。使用刀具類,預防切割傷。

9、使用酒精燈加熱時務必小心,須先準備濕抹布備用,不可隨意移動酒精燈,避免酒精灑出或傾倒造成危險。

10、實驗中,若使用抽風設備務必先將頭髮束起綁好避免危險。

11、實驗時,學生應保持專心,認真研討並詳做記錄。

12、實驗結束,學生應將儀器、用具、水槽、桌椅等清潔乾淨並將廢棄物品投入指定的回收容器內,不可隨意放置。

13、實驗結束,負責幹部清點器材,有問題隨即向老師報告。

14、上課完畢,由老師確定每組器材完整歸還、教室復原並關閉電源、電器設備、水龍頭、門窗等後才可離開。

15、請務必遵從老師指導及實驗室規定,以維護自身及他人安全,若有違反規定者,則依校規懲處及負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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